根据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资助政策与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,经学生本人申请,评议小组民主评议,二级学院初审,拟定陈佳佳、吴荣钢同学为一等助学金推荐人选。
公示期为:2024年4月12日-14日。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信函或者直接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2404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3-62335519
联系人:李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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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2日